劳动保险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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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ge Number 2000239  Updated on March 8, 20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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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实行保护劳动者的劳灾保险(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)和雇用保险两种制度.

劳灾保险(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)

是指针对劳动者因工作原因或在上下班途中发生受伤、疾病、残障、死亡等情况的保险支付制度。
是为保障劳动者或其去世后家人的生活,由国家设立的制度。
劳灾保险由公司加入,保险对象为在该公司工作的所有人。
无法由个人(劳动者等)加入。

负责部门

劳动基准监督署

雇用保险

是在劳动者由于失业造成失去收入的情况时,以保障生活安定和促进再就业为目的,向劳动者支付失业金等的保险。
为获得就业必备的知识和技术,劳动者还可以接受职业训练。
保险费由劳动者和使用者(公司)各负担一半。
劳动者负担的部分将从收入中扣除。

负责部门

公共职业安定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