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民地址变动申报
如在日本居住,即使在日本国内进行搬迁,也必须向市区町村进行申报。
咨询处
市民课(市厅舍1楼/电话号码 058-214-2854)
迁入申报
迁入申报是指从岐阜市外迁入岐阜市内居住时所进行的申报。
时间
开始居住起14日以内
地点
市役所或岐阜市内的事务所
申报人
本人或户主(或代理人)
需携带的物品
由日本国内迁入时
- 迁出证明书
(由前地址所在地的市区町村发行。使用“我的号码卡”依据《迁入申报特例》进行迁出申报的人不需要。)
※决定搬迁后,请先去前地址所在地的市区町村办理迁出申报。 - 全体迁入者的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
- 国民年金手册
(已使用前地址加入国民年金者) - 个人号码卡(持有者。使用个人号码卡根据“迁入申请特例”进行迁出申报的人。)
- 由代理人申报时
委任状、代理人的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
由国外迁入时
- 全体迁入者的护照
(标有入国日期) - 全体迁入者的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
(入国时没有立即拿到在留卡的人,可提交写有在留卡日后交付之类字样的护照) - 加入家庭户口时,需提交能表明与户主关系的官方证明书及该证明书的日文翻译
- 由代理人申报时
委任状、代理人的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
迁居申报
迁居申报是指在岐阜市内进行地址变更时进行的申报。
时间
在新地址开始居住起14日以内
地点
市役所或岐阜市内的事务所
申报人
本人或户主(或代理人)
需携带的物品
- 全体迁入者的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
- 国民健康保险证或资格确认书(持有者)
- 国民年金手册(仅加入者)
- 基于保险法的医疗受益人证(持有者)
由代理人申报时委任状、代理人的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 - 个人号码卡(持有者)
- 由代理人申报时
委任状、代理人的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
迁出申报
迁出申报是指从岐阜市迁往其他市区町村的地址时必须进行的申报。
进行迁出申报,将获得迁出证明书。该迁出证明书是进行迁入申报时的必备材料。
(使用“我的号码卡”依据《迁入申报特例》进行迁出申报的人,原则上不予发行。)
时间
自决定搬迁起
※如过早进行迁出申报,有可能对住民票副本的办理等产生影响,因此请尽量在接近迁出日期时进行申报。
地点
市役所或岐阜市内的事务所
申报人
本人或户主(或代理人)
需携带的物品
移居日本时
- 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(申报人)
(在留卡、驾驶执照等) - 国民健康保险证或资格确认书(持有者)
- 基于保险法的医疗受益人证(持有者)
- 由代理人申报时
委任状、代理人的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
迁往国外时
- 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(在留卡、驾驶证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