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民地址变动申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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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ge Number 2000175  Updated on April 1, 20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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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在日本居住,即使在日本国内进行搬迁,也必须向市区町村进行申报。

咨询处
市民课(市厅舍1楼/电话号码 058-214-2854)

迁入申报

迁入申报是指从岐阜市外迁入岐阜市内居住时所进行的申报。

时间

开始居住起14日以内

地点

市役所或岐阜市内的事务所

申报人

本人或户主(或代理人)

需携带的物品

由日本国内迁入时

  • 迁出证明书
    (由前地址所在地的市区町村发行。使用“我的号码卡”依据《迁入申报特例》进行迁出申报的人不需要。)
    ※决定搬迁后,请先去前地址所在地的市区町村办理迁出申报。
  • 全体迁入者的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
  • 国民年金手册
    (已使用前地址加入国民年金者)
  • 个人号码卡(持有的人)
  • 由代理人申报时
    委任状、代理人的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

由国外迁入时

  • 全体迁入者的护照
    (标有入国日期)
  • 全体迁入者的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
    (入国时没有立即拿到在留卡的人,可提交写有在留卡日后交付之类字样的护照)
  • 加入家庭户口时,需提交能表明与户主关系的官方证明书及该证明书的日文翻译
  • 由代理人申报时
    委任状、代理人的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

迁居申报

迁居申报是指在岐阜市内进行地址变更时进行的申报。

时间

在新地址开始居住起14日以内

地点

市役所或岐阜市内的事务所

申报人

本人或户主(或代理人)

需携带的物品

  • 全体迁入者的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
  • 国民健康保险证(仅加入者)
  • 国民年金手册(仅加入者)
  • 基于保险法的医疗受益人证(仅受益人)
    由代理人申报时委任状、代理人的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
  • 个人号码卡(持有的人)

迁出申报

迁出申报是指从岐阜市迁往其他市区町村的地址时必须进行的申报。
进行迁出申报,将获得迁出证明书。该迁出证明书是进行迁入申报时的必备材料。
(使用“我的号码卡”依据《迁入申报特例》进行迁出申报的人,原则上不予发行。)

时间

自决定搬迁起
※如过早进行迁出申报,有可能对住民票副本的办理等产生影响,因此请尽量在接近迁出日期时进行申报。

地点

市役所或岐阜市内的事务所

申报人

本人或户主(或代理人)

需携带的物品

移居日本时

  • 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(申报人)
    (在留卡、驾驶执照等)
  • 国民健康保险证(仅加入者)
  • 基于保险法的医疗受益人证(仅受益人)
  • 由代理人申报时
    委任状、代理人的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

迁往国外时

  • 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(在留卡、驾驶证等)